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》详解
在全球化和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,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基石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,并落实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和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,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,于2024年4月22日正式印发了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该方案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。
一、方案背景与意义
随着全球科技竞争的日益激烈,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科技创新大国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对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《方案》的出台,正是为了应对当前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复杂形势,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,为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。
二、总体目标
《方案》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:到2027年,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,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,严保护的政策和标准更加健全,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,授权确权更加优质高效,快速协同保护更加顺畅,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基础进一步巩固,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,保护能力显著提升。到2035年,基本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,形成政府履职尽责、执法部门严格监管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、行业组织自律自治、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。
三、主要任务
为实现上述目标,《方案》从七个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:
完善保护政策制度:制定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,实现地理标志认定统一入口、统一出口。加强人工智能、基因技术、网络直播等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,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。
健全保护标准规范: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各级各类标准协同发展,完善保护标准体系,深入推进标准实施监督和推广应用。制定面向会展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相关标准,鼓励社会团体、行业协会制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。
加强司法保护: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案件“三合一”审判机制改革,加强知识产权法院、知识产权法庭建设,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。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,完善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据规则、数额计算等裁判标准。
加强行政执法: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,持续开展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。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设备装备配备,加快培养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才,提高专业化水平。
加强行政裁决:强化专利、著作权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,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分层分级处理机制,设立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绿色通道。
提高授权确权质量和效率:积极提高专利、商标申请和审查质量,挖掘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,鼓励优良植物新品种培育。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、恶意商标注册行为,动态监测全国专利申请质量。
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:建立严格规范的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准入体系,完善商标代理管理制度,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监管力度,引导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。
四、保障措施
为确保《方案》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,《方案》还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: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;二是加大投入力度,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费;三是加强人才培养,提高知识产权保护队伍素质;四是强化监督考核,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评估体系。
五、结语
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》的出台,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里程碑。随着《方案》的深入实施,我国将构建起更加完善、更加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保障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助力实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。未来,我国将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,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。